2008-05-22

加拿大將嚴格控管食品標示

加拿大即將開始推行新的食品標示規定,未來只有幾近百分之百為加拿大成份的食品,才能標示為「加拿大產品(Product of Canada)」。

加拿大總理哈珀於週三親自宣佈這項改變,這將是自1980年代以來的首次變革。在現行的規定之下,任何食品中的直接生產或製造成本只要達到51%,就可以稱之為「加拿大製造(Made in Canada)」或「加拿大產品」,因此許多食品的原料其實並非來自於加國國內。

哈珀即表示,依目前的規定,一瓶標示為「加拿大製」的蘋果汁,雖然是在加國製造加工,但事實上蘋果卻可能是來自於中國。而一盒標示為「加拿大產品」的巧克力,所使用的可可豆卻是自象牙海岸進口。甚至於標示著「加拿大製」的三文魚罐頭,內裝的三文魚其實是俄羅斯產品。這樣的標示與產品的實際情況不符,但消費者卻無從得知。

新的食品規定將影響所有的加工食品,未來只有幾近百分之百為加拿大成份的食品,才能使用「加拿大產品」的標示。採用進口原料的食品日後必須清楚交代內含成份的來源,並將標示為「進口成份,加拿大製造」。

哈珀指出,希望藉由更嚴格的食品標示措施,讓加拿大消費者在採購時能夠知道那些產品是真正的加拿大製造,一方面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另一方面也鼓勵大家儘量支持本國的食品業者。新法還須經過國會審核通過,確實實施日期未定。

在此同時,由瑞吉那大學(University of Regina)所做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加拿大的食品安全在工業國家中名列前茅。這份報告針對經濟合作暨開發組織(OECD)中17個工業國家的食品安全進行調查,加拿大與英國、日本、丹麥、澳洲等五國同列為最優,而且加拿大在告知消費者食品安全性與政府監督回收方面的表現特別優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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